资助方针
新创建集团慈善基金主要资助与社会福利、环境保护、教育和健康医疗相关的慈善项目。
资助对象
新创建集团慈善基金优先考虑以下申请:
- 申请人直接执行的项目,而非透过第三者
- 特定项目,非一般性资助
- 一次性的项目,非长期的经常性开支
- 注册的志愿团体或慈善机构
- 具创意及独特性,但缺乏资金的项目
- 「新创建爱心联盟」义工可参与的项目
新创建集团慈善基金不会优先考虑以下申请:
- 以个人名义申请资助
- 海外机构
- 与政治有关的项目
- 广告
申请方法
申请金额如不超过港币三万元,请提交填妥之申请表格;申请金额如超过港币三万元,除申请表格外,须连同详细的计划书一併提交,计划书须包括以下各点:
- 活动或计划的介绍
- 工作时间表
- 详尽的财政预算,包括每项支出的成本细项
- 已成功取得或正等候结果的其他资助来源
- 机构最近期的报告及审核帐目
- 首次申请者请提供架构组织图
请把申请表格及详细的计划书(如适用)邮寄至以下地址:
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号
新世界大厦28楼
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
企业传讯部
以传真或电邮提交之申请恕不受理。
|